来源:慈讯网 2013-05-03
美国现有各类非政府组织100多万个,分散在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卫生、宗教、科技等各领域,成为政府实施国家和地方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美国NGO组织的发展历史上,我们可清晰看到政府的开放态度和理性监管共同促进了NGO组织的发展。
首先美国政府通过财税政策和项目资助支持NGO组织发展
美国NGO组织的资金来源大致有三个渠道:一是自主经营收入;二是社会捐赠和资助;三是政府财税政策支持和项目资助。联邦政府是美国NGO 最大的资助者之一,占NGO总体收入的三分之一。在财税政策支持方面,美国政府通过所得税和财产税减免支持NGO发展。联邦税务局负责对NGO组织的所得税和财产税减免。地方税务局负责对NGO组织的土地税、销售税的减免。在项目资助方面,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将大量的公共服务项目委托给NGO。NGO只要经注册取得法人地位,就有资格取得政府的资助。项目确定后,政府要与NGO 组织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对其进行监控管理和验收评估。政府为什么这样做?因为许多项目,政府直接做成本过高,效果也不是很理想,而NGO的效率更高、更专业。
第二,美国政府和议会通过各种手段监管NGO组织
在美国,公民注册NGO的门槛很低,没有过多关于登记注册的限制。机构注册成立后,政府有关部门便通过各种手段进行监督,主要集中在机构的财务上。美国对NGO 组织管理的主要政府部门有: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其中国税局是最主要的监管部门。此外,美国有33个州由司法部门负责对NGO组织的财产进行监督管理,他们拥有仲裁权、处罚权和起诉权,以确保NGO 组织行为规范。除了财务,政府对NGO的政治行为也会监管。如果一个慈善机构直接向恐怖组织提供资金帮助,这算非法,9·11之后,有小部分美国慈善机构因为将资金给恐怖组织而被政府取缔。
近年来,美国政府开始关注政府拨款和捐款的绩效问题,并委托大学和研究机构进行研究,评估非营利组织的投入和产出。评估不仅要看直接产出,更要评估其间接影响。如:由政府或非营利组织支持的培训不仅要看培养了多少人,也要看受训人未来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能力。对于穷人的援助不仅仅停留在帮助他们免遭饥饿,更重要的是帮助寻找可能的发展机会,积极融入社会。美国国会对非营利组织的问责性、透明性和运作能力建设等治理问题日益关注,并以听证等形式加强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不仅是政府监督NGO,NGO也监督政府的行为。
在这里举三个例子。1、反对政府浪费公民联合会。该机构主要是监督,做很多调查,确定美国联邦政府没浪费纳税人的钱,如果看到浪费的项目和现象,会公开批评,做报告,并通过媒体公布;2、支持华盛顿责任和伦理公民联盟。这个组织主要是反对政府腐败,官员腐败,他们不断调查美国领导者,查到腐败现象便通过媒体公布;3、监督白宫预算办公室组织。美国政府必须减少赤字,做预算时要有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icixun.com/2013/0428/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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