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受灾地区的灾民提供资金、物资、医药等形式的帮助,使灾民尽快摆脱灾难的影响,恢复正常的生活和生产。实施范围及受助对象:遭受旱灾、水灾、地震、冰雪灾害等自然灾害的灾区灾民。实施的方式、资金来源:基金会项目资金支持+政府配套资金,必要时需灾民投工投劳的方式进行。如灾后重建家园、学校重建、学生重返校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