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其基本目标是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不断缩小三大差距。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缩小区域、城乡和不同人群的收入差别,是我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
共同富裕是全体国民在不断提升物质财富、精神生活和
文化活动的基础上,收入分配均等化程度不断提升的过程,其本质是全体国民总体的“富裕程度”和全体人民共享富裕的“共同程度”的均衡状态。共同富裕的实现,首先是不同群体收入能力的增强和收入水平的提高,进而促进我国社会总财富的极大积累。其次是不同群体收入差距的不断缩小和社会公平程度的不断增加,进而促进我国社会的总体公平和社会和谐。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
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通过乡村振兴战略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是推进广大农村人口共同富裕最重要的途径。
乡村振兴战略通过乡村
产业振兴、
人才振兴、文化振兴、
生态振兴和
组织振兴,能够增强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自主发展能力;通过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形成城乡互动、要素互补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能够增强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融合发展能力;通过政策促进和政策调节,能够增强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政策促进能力和政策调节能力,调节城乡居民收入结构,促进农村人口富裕程度和共享富裕程度的不断提高,进一步促进城乡共同富裕。
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西部地区是最大的约束条件。我国西部地区占地面积约为全国的72%,人口占全国的27%。西部地区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面临的主要难题,是西部地区与全国其它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西部农村地区与全国其它地区及西部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从全国比较,2021年东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44980.3元)是西部地区(27798.4元)的1.61倍。2018-2020年我国城乡共同富裕指数中,浙江城镇共同富裕指数(3年平均最大值)是宁夏农村共同富裕指数(3年平均最小值)的4.23倍,远高于同期的区域(2.72)和行业(2.96)平均共同富裕指数。从西部内部比较,西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582.6元)是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08.2元)的2.6倍。2018-2020年甘肃城镇平均共同富裕指数(0.495)是其农村(0.253)的1.96倍;贵州城镇平均共同富裕指数(0.647)是其农村(0.259)的2.49倍;内蒙古城镇平均共同富裕指数(0.650)是其农村(0.333)的1.95倍。说明西部地区及其农村与全国其它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严重。
从全国比较,2018-2020年在我国城乡富裕指数中,上海城镇平均富裕指数是甘肃农村平均富裕指数的7.58倍,北京城镇平均富裕指数是甘肃农村平均富裕指数的7.56倍。从西部内部比较,2018-2020年西部地区十二省(市、区)城乡平均富裕指数倍差为2.81,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49);城乡富裕指数倍差(城乡收入比)最大的省份为甘肃,2018年甘肃城镇富裕指数(0.44)是甘肃农村富裕指数(0.13)的3.4倍,2019年(0.438,0.13)为3.36倍,2020年(0.442,0.135)为3.27倍;其次是贵州,2018年贵州城镇富裕指数(0.464)是贵州农村富裕指数(0.143)的3.25倍,2019年(0.466,0.146)为3.2倍,2020年(0.472,0.152)为3.1倍;第三为云南,2018年云南城镇富裕指数(0.491)是云南农村富裕指数(0.158)的3.11倍,2019年(0.491,0.161)为3.04倍,2020年(0.491,0.168)为2.92倍,三年平均最高的内蒙古城镇平均共同富裕指数是贵州农村平均共同富裕指数的3.76倍,说明西部农村地区发展不充分问题更加严重。
西部地区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任务,首先要通过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西部地区脱贫攻坚成果,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基础条件。虽然我国已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但西部地区仍存在大量贫困边缘群体,具有返贫的潜在风险。因此,要坚定不移地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转换,以保障刚刚摆脱贫困的边缘群体不返贫、不掉队,在致富路上努力前行迈向共同富裕。通过西部地区的县域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和就近城镇化来吸纳就业、辐射服务,使边缘群体远离贫困,促进西部地区的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与和谐发展。通过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全力支持,为贫困边缘群体彻底摆脱贫困创造产业发展条件、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发展支持。
其次,发挥西部地区比较优势,实现资源变资产、能源变产业、潜能变财富,提升西部农村地区的富裕程度。西部地区是我国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富集区域,具有我国60%以上的矿产资源储量、57%的能源资源探明储量,特别是水能资源丰富,蕴藏量占全国总量的85%以上,历史文化厚重,民族众多,具有极具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各种各样的生物资源,开发潜力巨大。因此,西部地区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基本任务,是依托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不断提升西部农村地区的富裕程度。
第三,运用政策调节机制,引导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向西部农村地区流动,不断提高西部农村地区共享富裕的程度。除了西部地区依靠自身内生动力和资源优势外,还需要国家运用政策机制,引导全国的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向西部农村地区流动,不断提高西部农村居民共享富裕的程度。引导财政资本和社会资本发展西部地区基础设施,为西部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鼓励引导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发展西部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激活农村经济要素,创造发展机会。鼓励引导财政资本、企业资本和社会资本发展西部地区民生服务业、医疗卫生事业、教育事业等,提升西部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国特色的“对口帮扶”机制更应瞄准西部农村地区,慈善公益事业等更应引向西部农村地区,以“东数西算”提升西部地区的算力水平并形成产业与就业能力,共同支持西部农村地区迈向共同富裕。
作者:席恒(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西北大学教授)
返 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