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 2022-11-03
CFF:您是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有丰富的参政议政实践经验,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和特殊群体关爱保障等方面,您提出许多提案建议。哪些提案或建议案令您印象深刻?这些提案和建议案一般是如何形成的?办理情况如何?
李晓林:2003年至今,我在担任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围绕国计民生、社情民意及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或者是受相关单位、群众的委托,以及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现象,根据座谈交流、组织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围绕大病救助、救灾赈灾、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房地产、法律法规等领域,阐述现象、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先后提交了数十份政协提案、人大建议、人大议案,履职尽责,建言献策,并分别得到了政协提案承办单位、人大建议承办单位的重视或落实。十九年来,我印象最深的主要是医疗、救灾和慈善捐赠物资进口税收三方面的提案、议案。
一是关于中华骨髓库建设和白血病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的系列政协提案,对白血病等血液病患者的治疗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十年前的2002年,我邀请一位台湾朋友到大陆投资发展。没过多久,这位台湾朋友的儿子突患白血病。我们到处为孩子进行骨髓配型,但在中国大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只有2万份捐献者资料,只有3名工作人员,办公条件也很简陋。无奈之下,我的朋友只能带孩子返回台湾,并在那里成功配型,孩子成功获救。当时,我很惊讶,调研后才发现,台湾省一个小小的岛屿就有20万人份的骨髓库,美国有400多万人份,欧盟有300多万人份,而中国大陆只有2万人份,这对我国400万例白血病患者的骨髓配型成功率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随后,我就围绕骨髓库和白血病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并做了三件事情。
第一件事,2003年初,我带头捐款并倡导12位民建会员企业家捐赠225万元,设立了中华骨髓博爱基金,全力支持中华骨髓库建设。
第二件事,2004年全国“两会”上,我提交了《建议加快中华骨髓库建设提案》,引起轰动,并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中华骨髓库提速发展,走上了快行道,截至2022年5月31日,中华骨髓库库容达311万人份,是20年前的150多倍,也是世界最大的华人骨髓库和世界第三大骨髓库。
第三件事,基于造血干细胞移植费用较高,绝大多数家庭难以承担,2005年全国“两会”上,我提交《关于如何解决白血病手术费用的提案》,建议在国家着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系统工程中,应将近年来社会公认、国家倡导的采用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这一更为先进的新技术医疗项目,像传统的骨髓造血干细胞移植一样纳入公费医疗及医保报销范围。2008年和2013年全国“两会”上,我再次提交政协提案,建议将白血病的相关治疗费用纳入国家医保,避免出现因手术费用过高造成部分困难患者在配型成功的情况下被迫放弃治疗。
经过多年不懈呼吁,通过多方协作努力,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等五部委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对儿童白血病纳入全国保障范围,并开展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救助试点工作。同时,在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白血病等血液病患者的治疗费用医保报销政策、社会救助等方面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
白血病患儿得到了救治,相关治疗费用也纳入全国医保范围,这件事是我比较满意的。
二是《关于建设国家级跨部门联合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平台的建议》的政协提案,得到《人民日报》(内参)全文转载。
众所周知,我国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给受灾群众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人民群众“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积极开展救灾救援工作,并积累了丰富的救灾救援经验。但是,我国救灾救援的科学性、专业性、系统性和及时性等都远远达不到灾害对我们的客观要求,以致救灾救援效果和效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
我作为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08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先后参与南方冰雪灾害、汶川地震、南方抗旱行动、甘肃舟曲重大泥石流灾害、青海玉树地震、甘肃岷县雹洪灾害、北京特大暴雨灾害、云南彝良地震、四川雅安地震、云南鲁甸地震、海南威马逊台风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的救灾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并带领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荣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授予的“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
在实施公益慈善与赈灾项目的具体实践中,我发现当国家面突发严重灾害时,社会各界应该形成统一的协调机制,深深感受到“建设国家级跨部门联合救援指挥系统平台”刻不容缓,以发挥最高效、最有力的救灾作用。于是,2015年3月全国“两会”上,我提交了《关于建设国家级跨部门联合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平台的建议》的政协提案,建议突出各级政府在应急救援任务中的主体地位,努力形成“政府领导、应急主管、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上下联运、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避免部门之间、任务分队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在多方协同处置自然灾害时,人员、信息、资源难以快速集成,指挥协调不到位而出现延误的问题,确保指挥灵活、高效、快捷;充分利用民间救援热情和调动资源的能力,配合政府构建起从全国到地方、从政府到民间救援救灾统一化的标准指挥平台和系统。该提案提交后,引起主管部委、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肯定,《人民日报》(内参)全文刊载,这也为我国近年来救灾救援体系日趋完善创造了有利条件。
近年来,尤其是经历河南水灾和全国抗击新冠疫情等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我认为,推进救灾救援的跨部门协作,虽然挑战很大,但是十分紧迫且必要。围绕救灾救援和社会捐赠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包括灾害预警共享机制、受灾情况信息共享通报机制、高效直接的指挥调度机制、资源协同保障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灾害预防与救援宣传机制、应急演练和培训合作机制、救灾捐赠社会动员机制等。一旦跨部门协作机制健全后,可以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红十字会的管理服务职能,又可充分整合慈善会、基金会、民间救援队等社会力量的补充作用,分别围绕灾害发生后的生命搜救、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可集中、高效、精准地调配资源,最大限度地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力量地帮助受灾地区重建美好家园。
三是关于《关于修订<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建议》,希望相关部委修订完善《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中关于受赠人等的规定,调动社会组织海外筹集款物的积极性,为新时代我国脱贫攻坚和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我带领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制定实施“战旗计划”,积极联合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募集款物超2亿元,发往湖北省等地区的疫情防控物资达225批次、17类、64种,合计800多吨,涵盖了各类口罩、防护服、检测试剂、医药、医疗设备和负压救护车等,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出了贡献。
在抗击疫情之初,由于春节放假停工,国内物资出现暂时短缺。我国慈善组织等社会各界在海外华人华侨和国际友人的鼎力支持下,从境外筹集并捐赠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用物资。但按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慈善组织筹集的疫情防控物资遇到不在受赠人范围、物资不属于免征进口税范围时,需协调多方对接,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抗击疫情工作效率。
虽然后来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比如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物资范围、免税主体范围等,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但《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公告2015年第102号)第五条“关于受赠人范围”的规定没有更改,即“本办法所称受赠人是指:(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癌症基金会。(三)经民政部或省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被评定为5A级的以人道救助和发展慈善事业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或基金会。”这反映出现有的《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已不适应我国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灾赈灾及脱贫攻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不利于社会组织发挥优势从海外境外筹集符合法律法规和群众需求的款物。
我们经过各方努力协调,最终虽然办理了绿色通关手续,但是我觉得这个问题应当从法规修订的角度予以解决。所以,2020年5月份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我通过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呼应广大慈善组织的心声,提交了《关于修订<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建议》。
这份人大建议案也得到了各部委的高度重视。财政部财税司向我进行了书面回复,说《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有效支持了慈善事业发展,在修订完善过程中会与我进行积极沟通。
作为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和现任全国人大代表,这是国家和人民给予我的信任,对我而言,更多的是参政议政的责任和义务。每一份政协提案、人大建议、人大议案都饱含了社会公众对某个领域优化完善的期盼。令人感到欣慰鼓舞的是,每次提交的政协提案、人大建议、人大议案,都能得到相关部委的重视与回应,也确实推动了相关机制的健全与完善。
CFF:除了参加全国两会之外,您还以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身份参与过哪些事务?
李晓林:除了在全国两会上建言献策外,我还参与全国政协和全国人大安排的其它事务。
第一,参与民主监督工作。在担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期间,正值我国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期间,民建中央对口广西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我作为时任全国政协委员,又是“思源工程”的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于是将监督和帮扶工作结合,一方面配合民建中央,做好相关民主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联系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助力广西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二,参加相关调研工作。例如,2022年2月下旬,受最高人民法院邀请,我前往北京金融法院走访,调研其金融审判职能作用、金融法治协同机制、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加强党建引领打造过硬金融审判队伍等方面的工作。2022年5月上旬,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围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前往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调研座谈,希望检察院“重视民营经济在新形势下面临的困境,抓好抓实‘企业合规试点’,进一步落实服务‘六稳六保’的司法措施”。
CFF:自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被纳入顶层设计议程。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您对社会组织协商的发展现状有何总体认识?
李晓林:自从2015年中共中央将“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被纳入顶层设计议程以来,社会组织协商成效明显。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报告都指出,要“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将社会组织协商列为七大协商制度之一,这个定位极具战略高度。
目前,我国已登记社会组织有90.2万家,这个数量是建国初期社会组织的2万倍、改革开放初期的150倍,在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方面都呈现出明显飞跃,涉及到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是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参与主体之一。所以社会组织协商也成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建设、能力建设的重要指标。同时,这一领域的发展也是依法治国不断进步的标志。我对社会组织协商的发展现状有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我们的社会组织协商一定是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协商。社会组织协商是一种较为新型的民主协商形式,必须用我们自己的方式来形成机制、制度,以此来形成适合我们国家的方法,来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
第二,要注重社会组织协商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理论基础是一切制度的根基,有了理论基础才能更好的实践。因此,社会组织协商的基础理论工作研究还需要不断提升。
第三,重视社会组织协商的法律保障。在依法治国的治国方针下,一切都需要有法律基础。社会组织协商工作是新事物,需要相关法律基础明确边界和框架。
第四,明确社会组织协商在七大协商制度中的关系和作用。理清各协商制度之间的关系其实是明确自身定位,以提高效率,避免相互覆盖。
第五,提高社会组织的协商意识和协商能力。目前我们国家社会组织参与协商依赖于地方政府的邀请,在协商意识和能力方面都略显不足。进入新时代,面对新问题、新机遇,社会组织协商都应该主动提高自身意识与能力。
CFF:社会组织协商的核心价值就是公益,是公共精神。您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关注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是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在2021年接受《人民政协报》专访时,您提到,在乡村振兴等工作中,“社会公益力量应实现优势互补,围绕各自擅长的领域做到‘优而精’,互相包容、互相支持,汇聚成磅礴的合力”。对于基金会与其他社会公益力量之间的协商、协同,您有哪些思考和建议?
李晓林:根据《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90.2万家社会组织,其中基金会8877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只有2189家。因此,基金会与其他社会公益力量之间的协商、协同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组织协商的基础所在。
一方面,基金会在与其他社会公益力量协同协作之际,能够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合力,助力慈善事业和乡村振兴等工作。比如在疫情防控、抗震救灾等工作中,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广泛联系民间救援队、地方社会组织,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消杀防疫、生命救援及物资接收交付等工作。
另一方面,其他社会公益力量将其在开展工作之际遇到的难点、痛点和解决方案汇总,形成实事求是的报告或建议,通过基金会的渠道,反馈社情民意,从而推动相关机制、政策的优化完善。
因此,建议基金会与社会公益力量的协商、协同,在做好募捐合作、项目执行合作的同时,逐步升华到为整个公益行业生态的健全完善而努力。比如在乡村振兴领域,基金会可扶持一批热爱农村、扎根农业、服务农民的基层社会组织,为他们在资金募集、资源整合、品牌打造、人才培养、模式提炼等方面提供支持。
CFF:“联盟”是一种沟通机制和联合平台。2018年,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联合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等18家电商企业和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中国电商扶贫联盟(中国电商乡村振兴联盟)。2021年在南方都市报的采访中,您提到,作为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电商乡村振兴联盟主席,长期与农村农民打交道,是您了解农村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和心声的重要原因。作为联盟主席,您对联盟这一社会组织形式有效整合各方意见、积极回应社会问题,有何心得体会?
李晓林:2018年8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在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指导下,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与阿里巴巴、京东等18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中国电商扶贫联盟”(2021年更名为中国电商乡村振兴联盟),致力于挖掘欠发达地区优质农特产品,通过“发现优质产品、培育知名品牌、扩大网上销售、稳固产业基础”等方式,打造农特产品明星品牌,促进农特产品产销对接,助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特产品生产与加工的转型升级,探索建立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中国电商乡村振兴联盟成员单位共34家,其中,主席团单位17家。
我之所以倡议发起中国电商乡村振兴联盟,是因为当时我们经常到贫困地区,发现光靠捐钱是无法建立帮扶长效机制的,农业、农村、农民的关键是农产品。如果农产品能卖出去变现,农民有钱了,就会愿意回到农村,安心发展农业,提高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于是我们就搭建一个电商的桥梁,重点帮助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打造农产品品牌,对接销售农产品,帮助农民挣钱,进一步增加农产品供给。这样的产业帮扶是最实在的,这是我们成立电商联盟的初心所在。
目前,中国电商乡村振兴联盟重点在“线上销售、品牌推介谈会、农产品质量认证、多元化帮扶”四个维度开展工作,已累计帮扶脱贫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实现农特产品对接和销售超330亿元,在北京、黑龙江、重庆、新疆、陕西、四川、广西、青海、吉林等9省(直辖市、自冶区),举办9场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洽谈会,对2329家农特产品企业进行专业培训,资助388家农特产品企业取得“三品一标”认证证书,积极推动农产品上行,为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商兴农和乡村振兴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由于中国电商乡村振兴联盟是一个主要依靠成员单位自发、自愿、自觉的联盟,因此:
一是,主动作为,尊重联盟成员单位的诉求、特点和优势,为成员单位开展电商扶贫、数商兴农等工作做好服务工作。在联盟刚成立后不久,各成员单位纷纷联系拟帮扶地区和农特产品企业,最初得到的响应不多。得知这一情况后,联盟于2018年12月19日,在北京举办首届全国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会,邀请21个省的280家企业参会,以“联盟平台模式讲解、产品产销对接、电商专业培训”为核心,促进农产品企业与联盟成员单位面对面对接交流,搭建贫困地区优秀农产品走出田间地头、走向全国的桥梁。这次活动举办成功后,得到了成员单位和农特产品企业的一致肯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也纷纷邀请联盟及成员单位参加当地的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会。
二是,精准帮扶,了解成员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农特产品企业的特点,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开放、包容、多样化的帮扶机制。截至目前,中国电商乡村振兴联盟成员单位共34家,包括电商企业、物流企业、金融机构、慈善组织、事业单位、传播平台等不同领域,因此,发挥各方的优势,既有直接面向电商平台用户直接销售农产品的帮扶方式,也有电商企业直采的帮扶方式,还是打造农产品品牌的帮扶方式,以及面向农产品企业提供金融扶持的帮扶方式,等等。同时,鉴于拥有“三品一标”的农产品更能获得用户认可的情况,联盟捐资资助受助地区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帮扶工作,已对2329家农特产品企业进行专业培训,资助388家农特产品企业取得“三品一标”认证证书。
三是,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国家政策、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情况开展工作。联盟成立伊始,当时我国正处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冲刺阶段,于是联盟要求成员单位以电商扶贫为主;2020年底,我国取得脱贫攻坚战的伟大胜利后,乡村振兴成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点,于是联盟及成员单位以数商兴农为主。特别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联盟成员单位除了捐款捐物支援抗疫工作外,并在两年多时间里,发挥电商企业的优势,也把生活物资保供工作、疫区农产品销售工作等作为重点之一。
CFF: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作为知名企业家和慈善家,您如何观察企业和慈善组织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事业的响应?基金会行业应当如何利用第三次分配的政策利好,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李晓林: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梦想。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企业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捐款捐物参与三次分配,支持脱贫攻坚、抗击疫情等工作,为我国历史性地消除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得到了企业家和慈善组织的积极响应,为在新阶段促进共同富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企业家助力共同富裕,应该推动企业实现更好发展,统筹安排好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为我国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
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叠加冲击下,企业是吸纳就业的顶梁柱和主力军。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登记在册市场主体1.61亿户,其中企业5038.9万户,个体工商户10794.1万户。这些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其中,我国7.5亿人的就业人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85%以上的就业岗位。因此,企业家应以“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为基础,把企业做好,诚信经营、照章纳税,才能更好地参与三次分配。
二是企业家助力共同富裕,自愿捐赠善款和物资,是重要的方式之一。
据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社会捐赠总额突破2000亿元,其中企业和企业家捐赠占比在60%以上。但是,我国慈善捐赠总额占GDP总额的比例较低。因此,致富思源,回报社会,先富帮后富,让更多的困难群众、“父老乡亲”过上美好生活,既是传承天下大同思想的具体实践,又是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时代召唤。
对基金会行业而言,如何抓住第三次分配的政策利好、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一是要始终以促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奋斗目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事业的发展方向,倡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各界,围绕这一目标而接续奋斗;二是始终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基本工作原则,不断提高基金会的影响力、美誉度和公信力,感染感召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三是始终要坚持创新、规范的精神,瞄准受助地区、受助群众的需求,以及社会关心、关切的问题,健全长效的帮扶机制。
CFF: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巨大,进一步的落实需要各地政府和广大社会组织共同积极回应。目前似乎缺少行业政策协商的平台和通道。在我们前期对部分省市“两代表一委员”的访谈中,他们建议基金会论坛牵头组织各个层级的代表、委员以及新阶层人士,组成公益慈善参政议政议题小组,经常性开展交流活动,联合深入调研形成高质量的提案或建议,并且形成各个层级联动,共同倡导发声。对此,您有什么提醒或建议?
李晓林:据我了解,社会组织在参与行业政策协商的平台和通道上,是畅通的,比如在《慈善法》制定和修订过程中,相关部委委托中国慈善联合会等单位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和座谈,充分征求行业专家、从业人员和媒体的意见。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围绕“女童保护”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和座谈,形成了高质量的提案或建议。
因此,对于由基金会论坛牵头,组织各个层级的代表、委员以及新阶层人士对公益慈善领域进行调研,我建议: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根据行业实际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专业、详实的调研论证基础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形成合力,并由其通过相关渠道反映社情民意。基金会论坛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提供协助和辅助,做到“帮忙不添乱”、“补位不越位”。
CFF:对于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的前景,您有何展望或期待?
李晓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 为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我相信,社会组织协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探索并广泛开展社会组织协商,具有重大意义,不但能够及时预防和化解社会关注、关切的问题,而且能够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认为,随着法制的保障、机制的完善,社会组织应积极抓住机遇,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专业能力、培养专业人才、健全激励机制,积极实践、不断创新、主动作为,一定能够充分发挥新时代社会组织协商的作用和价值,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CFF:近日,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更名为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请您谈谈今后的发展方向。
李晓林: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原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作为中共中央统战部主管、民建中央发起并负责日常管理、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慈善组织,自2007年3月成立以来,在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原主席、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理事长陈昌智及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原主席、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首任理事长成思危的关心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系列指示精神,投身于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中,累计募集善款和物资超40亿元,捐赠救护车达3804辆(含140辆负压救护车),并且在近2万所学校开展文化教育项目,为4116所医疗机构提供资助,累计帮扶困难群众超2500万人次。
随着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中共中央已将我国“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决策部署,经上级主管和登记部门批准,2022年9月27日,“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正式更名为“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
未来,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将继续弘扬“饮水思源、回报社会”的公益理念,引导民建会员和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开展以乡村振兴和社会公益事业为主的“思源工程”活动,接续开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乡村发展、应急救援、生态环保等工作,不断为发挥慈善事业“三次分配”作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