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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红波:慈善应遵循“供需”原则

来源:公益时报  作者:谭红波  2013-04-08

前些天去听一个有关育儿的讲座,说给婴幼儿喂奶,一定要遵循“供需原则”:孩子饿了,有需要,才能给喂,这样才是最科学的。然而现实中很多父母,尤其是帮着带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并不是这样,他们总担心孩子会饿着,所以就时不时地去喂奶、喂水,这时候孩子往往不仅不吃而且还会用哭来反抗。

其实做慈善也如此,应该严格遵循“供需”原则:只有当我们发现潜在的受助者有明确需求的时候,才能根据我们自身的能力去提供相应的帮助。但很显然,现实似乎并不是如此,我们一个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家里有一些旧衣服不穿了,但还很新,扔了怪可惜的,就在网上找个地址给寄过去;在农村走马观花跑一圈,发现很穷,但很多家庭都超生,就认为他们意识落后,应该多一些宣传、培训……辛辛苦苦确实做了不少,最后发现因为各种原因,捐过去的衣服当地人根本没法穿,而且太多旧衣物已经给当地造成了处理的负担;宣传资料发了不少、培训也费了很多功夫,还是很多村民生好几个孩子,甚至开始对这些宣传、培训烦不胜烦……

静下心来好好分析总结,发现其实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们给的并不是他们所需要的。

如果在确立某一个慈善行为之前,多花一些精力,用相对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广泛、直接接触一下潜在的受助者,认真了解、研究他们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到底是什么?需要什么?在众多的需求中,最迫切的需求又是什么?这些需求在多长时间内会一直存在?简单地说,就是真正弄明白他们是不是需要,需要什么。只有当我们把这些问题都彻底搞清楚了,再去做事情,才会发现轻松容易很多,而且能达到多方共赢的局面。

推而广之,“供需”原则同样适用于整个慈善行业的发展。整个行业的发展是否需要一部法律?是否需要一项新的政策?又是否真的需要成立一个全国性或地区性的枢纽组织?这同样需要从整个行业生态圈的发展着眼,多做一些调查和了解,尤其需要针对已经存在的各类公益慈善机构,已经或正在受益的受益对象,也还包括各种资源的提供者,看到底有没有这种需求,而不能坐在办公室想当然,一拍脑袋就做出一个什么大的举动。如果这个行业需要的是尽快出台一部相对完善的法律,或者是急需解决某一个政策上的瓶颈,那么我们就应该努力在这两方面做一些工作,而不是去折腾别的什么已经并不新鲜了的花样。否则,做得再多,最后也只会是费力不讨好,搞出一些体制的怪胎而已。

当然,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脱离实际需求而根据“供给方”的情况去行动,会容易很多,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能够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样的行动是万万不可的。(泛海公益基金会项目高级经理:谭红波)


原文链接:http://www.gongyishibao.com/gongyi1/ZLxZL/201304/30adaa1108fd46bb916b47a5d0745e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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