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3-04-22
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为做好对四川省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的救援和保障工作,民政部今天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履行对救灾捐赠活动的监管和指导,严格执行《救灾捐赠款物统计制度》,加强救灾捐赠数据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四川省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民政部迅速做出安排部署,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帮助和支持地震灾区做好救灾应急和受灾群众安置工作。
——迅速启动应急机制。20日9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民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组成的国家减灾委工作组,于当日下午抵达灾区,协助指导开展救灾工作。民政部迅速开展了地震灾害损失快速评估,派出无人机现场工作组赶赴地震灾区,协调总参作战部应急办空域管理,开展灾情监测、数据采集与现场评估等工作。
——紧急组织调运救灾物资。根据灾区需求,在四川省调运省级救灾储备的1万顶救灾帐篷、10万床棉被和应急灯、方便食品等物资基础上,民政部迅速从武汉、长沙、西安、兰州、成都、合肥和昆明等7个中央救灾物资代储库向四川省调运5万顶帐篷、10万床棉被和1万张折叠床,商国家发改委优先安排运力,保障物资迅速抵达灾区。截至22日9时,已有2.5万顶救灾帐篷、13.7万床棉被、1万件衣物、7万件食品、4万件饮用水已运抵灾区。民政部指导灾区民政部门有序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接收、清点、入库和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制定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落实李克强总理视察地震灾区时有关指示精神,民政部商财政部研究制定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一是应急期救助,对应急安置的受灾群众按人均23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救助。二是过渡期救助,对需过渡安置的人员,按每人每天10元钱、1斤粮的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时限为6个月。三是遇难人员抚慰,对每一位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5000元的标准发放抚慰金。所需资金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应急综合补助中解决。
——指导规范救灾捐赠活动。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民政部制定了国内救灾捐赠实施方案,于21日发布了规范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提出捐赠渠道导向和资金使用导向,就信息公开、汇总统计、反馈监督等提出要求。同时,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履行对救灾捐赠活动的监管和指导,严格执行《救灾捐赠款物统计制度》,加强救灾捐赠数据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gn/2013/04-22/4753969.shtml
返 回